解读:欧盟CE认证燃气用具指令(GAR)
2009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的第2009/142/EC号指令,官方编号为EC/2009的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EC/142)的官方参考号。它涵盖的电器是“燃烧气体燃料,用于烹饪、取暖、生产热水、制冷、照明或洗涤”。该指令也被称为GAD,主要涵盖消费、商业产品和具有调节、控制或安全功能的装置中的其他装置。
2018年4月21日,燃气设备指令 2009/142 / EC(GAD)将被新的燃气器具法规(EU)2016/426(GAR)取代,用于燃烧气体燃料的设备,它将包括对燃气器具指令2009/142 / EC中包含的现有规则的更新和增强。
燃气用具指令2009/142/EEC说明:
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的指令没有协调欧盟成员国(或其他安装方面)的气体类型和供应压力。因此,成员国可以确定其天然气类型和供应压力。为了正确、安全地使用燃气器具,了解燃气的种类和供气压力是非常重要的。
燃气用具指令2009/142/EEC产品清单:
1、规定定义的器具和配件:“器具”是指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用于烹饪、加热、热水生产、制冷、照明或洗涤,如适用,其正常水温不超过105°C。强制通风燃烧器和配备此类燃烧器的加热体也应视为器具;
2、“配件”是指安全装置、控制装置或调节装置和分总成,但强制通风燃烧器和装有此类燃烧器的加热体除外,这些装置单独销售用于商业用途,并设计成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相结合,或组装成此类装置;
3、专门设计用于在工业场所进行的工业过程的器具不在燃气器具指令的范围之内。
1、项目申请——向检测机构监管递交CE认证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CE认证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CE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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