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标准测试更新至183项
2018 年 4 月 25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 (EU) 2018/636号决议, 新增一项 SVHC 候选物质---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DCHP加入SVHC 候选物质的理由是:属于生殖毒性 1B 类物质(Article 57(c)),并且具有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内分泌干扰特性(Article 57(f)),符合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第 57(l)条列为 SVHC 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
DCHP 曾在第 15 批咨询清单中被提议加入 SVHC 候选清单,但在最终公布的第15批候选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就在上周(2018 年 4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实施决议 (EU) 2018/594,将 1,2,4- 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 SVHC 候选物质清单。决议指出,TMA 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第 57(f)条列为 SVHC 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因此应将该物质加入到 SVHC 候选清单中。
加上之前确认的总共 18 批 181 项,至此 SVHC 候选物质清单增加至 183 项。
根据REACH法规:
列入候选清单中的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过 0.1%,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向客户及消费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该信息至少包括含有 SVHC 的名称;
如果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过 0.1%,且每年生产/进口该物品中的 SVHC 总量超过 1 吨,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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